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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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6次专职组织员工作例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

时间:2021-07-10 发布者:韩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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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和我校《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师学组〔2021〕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指导督查,7月10日上午,学校组织召开第6次专职组织员工作例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二级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党务工作人员、校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党史学习教育督查指导组近期开展的专项督查有关情况,并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业务进行了专门培训。

  会议指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交流学习体会,寻找差距不足,教育引导师生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按照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在8月底前认真召开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指定学习材料,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要重点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党支部和党员要联系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学习心得体会、感悟收获、差距不足、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高质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要把抓好组织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高党史学习教育效果的重要措施。

  会议要求,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严肃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要加强对党支部的精准指导,并派人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单位和教辅部门的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列席所联系指导的学生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支部要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主题、方式及程序,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落实环节不漏项,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会上,三位新到岗的专职组织员还进行了简要交流。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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