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自2006年学校党委将发展学生党员审批权限下放给学院党委以来,各学院党委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党员发展水平,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发展党员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查阅学生党员名册(样表见附件1)、学院党委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本、党员党籍材料袋,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等情况。
二、时间步骤
工作检查自4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与反馈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党委和所属基层党支部对照相关制度和自查内容(见附件2),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5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学生党员名册的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
2.学校抽查(
校党委组织部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学院进行抽查。检查方式主要为查阅有关名册、会议记录、党员党籍材料等。
3.反馈整改(
检查组现场检查后,即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和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相关学院党委要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开展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专项检查,是落实上级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文件精神和改进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党委要对照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作好自检自纠和迎检工作,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检促建、边查边改,切实提高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2.各学院要结合自查内容,采取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其中,201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及其党籍材料应列为本学院自查的重点。党员党籍材料已经移交档案馆完成归档的,各学院也要进行自查自纠。
附件:
1.学生党员名册(样表)
2.学院自查内容
3.学院自查报告
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