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的工作覆盖面,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党建动态信息和组织的问候等传递给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现就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2013年9月至今新任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手机号码;
(二)2013年9月至今新发展党员的手机号码;
(三)2013年9月至今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手机号码;
(四)拟在2015年培养成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手机号码;
(五)需要从手机信息系统中更新或删除的手机号码。
二、采集办法
对照采集范围进行采集,按“党组织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四大类分别填入《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见附件),注意不要重复采集已进入手机信息系统的号码。需要更新或删除号码的,需在备注栏注明。
三、有关要求
(一)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表,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同时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手机号码不泄露、不被冒用和盗用。
(二)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报送我部,我部汇总后报送上级党委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43264、5815350,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广西基层党建手机信息平台号码采集表
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