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党建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自觉遵守党风党纪,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研究工作,注重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及服务,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且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在弘扬校训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等系列活动中成绩突出。
5.师生评价好。党支部在学生组织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评选程序
(一)党支部总结自评并向所在基层党委申报。
(二)基层党委审核,提出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部。除漓江学院单独评审外,每个基层党委最多只能推荐2个(国教院党委、机关党委成教学生党支部限报1个)支部,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个。
(三)按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组织评选。为了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在正式评审前,我部将对各参评支部的材料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材料评审环节得分排在最后30%的支部将不再参与现场评审。
(四)进入现场评审的支部,其两个环节的得分各占总分的50%。现场评审环节要求采用课件加现场解说的方式进行,每个支部课件展示的时间为6分钟。
(五)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后报校党委审批。
三、上报材料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书。要求如实反映上年度评审以来的工作情况,内容详实、条例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多媒体课件,要求用较通用的软件、常用的版本设计。
(三)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
四、其他事项
请各基层党委于3月27日前将推荐支部的申报书(含电子版)、组织生活记录本报我部育才校区办公室(校办楼115室)。我部将于4月初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进入现场评审的支部名单,并于4月中下旬组织现场评审。有关现场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多媒体课件上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电话:584326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