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桂教科学〔2014〕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二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区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简称《指南》,附件1)所列出的研究内容确定申报选题,可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题目可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申报人可适度超前进行选题,力求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面向全校从事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已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和广西高校党建研究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自治区、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
原则上每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0人。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申报2个课题,其中,作为课题负责人来申报的只能有1项。
三、经费支持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约1万元。项目周期为1年。获得立项的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研究进行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研究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要求,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各一式3份,汇总表1份)报我部办公室。我部将及时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并通知申报人。
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以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五、课题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评审工作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并公布立项名单。
获得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获得立项的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办理变更和结题手续。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3.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组织部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