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1〕17号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新提任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履职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2号)、《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暂行办法》(师党[2004]89号),结合实际,将于近期对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试用期满的两位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杨 蕾 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编辑
李庭华 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编辑
二、考核时间
2011年6月3日至17日。
三、考核内容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一)考核准备。下发考核通知;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与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要撰写书面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填写《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于6月9日之前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会议、书面述职。考核工作小组召集述职会议,进行考核动员,由被考核人分别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8分钟。同时根据岗位职责书面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服务对象、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联系)领导进行述职,并收集反馈意见。
(四)民主测评。参加述职会议人员填写《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由考核小组收回(对在外地工作的考察对象,采用网上远程干部考核系统和通信评议等方式进行),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个别谈话。考核组根据测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并根据实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谈话,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期间各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六)专项调查。如有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较复杂、矛盾较突出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的,由考核小组专项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七)征求纪监审部门意见。由校党委组织部就被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征求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意见。
(八)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调查了解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校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考核情况,由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正式任用的,由校党委下正式任命文,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延长试用期的,下发书面通知;免除试用期职务的,由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免职手续。
校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和意见分别向被考核干部和所在单位反馈,并填入《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校领导、校党委组织部或委托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干部本人谈话,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校党委要求切实做好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对象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
(三)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全面细致地了解,客观公正地记录,准确地反映考核情况。
(四)各单位及各考核对象对考核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773-5843264,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
1.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2. 广西师范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