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国企会计贪念下藏3600万 爆出全国小金库第一案

2009年09月21日 人员机构
分类: 未分类
此时的于小兰也许会埋怨唐大明,将一个天大的炸弹安在自己头上,使得她不得不以坐穿牢底的方式向远在天堂的老板感恩。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感恩”的代价是多么的沉重!

  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的女会计于小兰在董事长唐大明给了她两套房产,又提拔她担任总会计师之后,感激董事长的知遇之恩,不惜冒着犯罪的危险私设账户转存巨额资金,在小金库里积攒下3600万元。唐大明突然病故后,眼见老板指使她隐匿在小金库里的巨额财产无人知晓,于小兰动了贪念…… 

  小金库里孳生女巨贪,知恩图报却最终让总会计师身陷牢笼。于小兰贪污案是全国严查小金库专项活动期间审结的数额最大的案例,堪称小金库第一案。2009年5月22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于小兰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6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于小兰上诉案。2009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小兰上诉案。

  A 会计遇到好领导,金钱官位唾手得

  作为一个女人,51岁的于小兰并不贪恋官位,但她的仕途却出人意料的一帆风顺。在担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之前,她还曾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财务科科长、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在公司领导层中排名第四。 

  参加工作近30年来,于小兰在单位里人缘极好,不管是当普通会计,还是当总会计师,地位的变化并未改变她低调做人的风格,很多人都认为让成熟稳重的于小兰掌握单位的财权,是董事长唐大明最明智的选择。 

  唐大明与于小兰是一起共事多年的老同事,1993年年初唐大明担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场长,6月份就任命于小兰为财务科长。1999年,清洁车辆场在朝阳区甘露园小区购买了48套住宅。按照唐大明定下来的规矩,这次分房要经过严格透明的程序。而于小兰和唐大明都分别已有3套住房,均已超标,两人都没有向单位提出过要房申请。谁都知道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就等于拥有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家产。于小兰虽然非常想要套房子,但她刚刚分过房不久,当然不好意思开口。 

  让于小兰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好事突然落在了她的头上。1999年10月的一天,唐大明把于小兰叫到办公室说:“财政又补了200万元,你入到下属的振环公司账上。另外,买甘露园的房子还有一部分尾款没结,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原来,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开发商同意以优惠的价格再卖给清洁车辆场5套房,为此唐大明向上级单位多申请了200万元。 

  唐大明和于小兰一起找到甘露园的开发商王总经理。在这次只有3人的商谈中,唐大明向王总经理提出要求:“我这次亲自来是准备给领导买3套房,但不方便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买,希望王总经理能够帮我们代买,我们全额付款,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这事只有我们3个人知道。”王总经理担心一清公司退房,爽快地答应了唐大明的要求。唐大明随即把具体办理手续的任务交给了于小兰。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把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8万余元的两张支票交给了王总经理。这两张支票都是于小兰从下属的振环公司会计那里领取的。这238万元中,房价是225万元,多付的13万元是税款。就这样,在以给单位购买甘露园53套房产的名义掩盖下,唐大明指派于小兰购买了朝阳区晨曦园的3套房产。 

  购买到晨曦园的3套房子之后,唐大明让于小兰亲自办理了这3套房子的手续,其中一套房子的产权人是唐大明的爱人陈某,而另外两套产权人则成了于小兰。唐大明说:“这3套房子你一套我一套,另外一套写你名字,先放着再说。这几套房子的房产证也由你全部保管,不能让咱们两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办在了于小兰名下。2003年于小兰花了7万多元对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进行装修。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1年之后,于小兰将晨曦园唐大明爱人名下的房子交给了唐的女儿。 

  在妻子为唐大明留下的房产迷茫的同时,于小兰也陷入无人商量的迷惘之中。她的主心骨唐大明已经去世,这两套房子都在自己名下,她不知道该把房子交给谁。交给组织显然是个自投罗网的笨办法,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 

  2007年1月,于小兰把其中一套房子卖了107万元。随后她在银行存进100万元做基金理财业务,收益为11万余元。案发后,于小兰被法院认定伙同唐大明贪污238万余元购房款,构成了她贪污罪的第一项罪状。

  B 知恩图报唯命从,公款存进小金库

  于小兰还没从天上掉下两套房子的兴奋中缓过劲来,2001年2月,唐大明任命于小兰担任一清车辆场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唐大明此举非常明显,就是让于小兰进入一清车辆场的决策层。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环卫系统下属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一些小企业没有独立的财务,而是归上一级企业统一掌控。一清车辆场下属有十几家企业,财务统一归一清车辆场管理。早在1998年前后,唐大明就先后将下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由自己担任,进一步掌控了所辖企业的权力。按照唐大明的思路,管理下属这么多的小企业,的确需要一个像于小兰这样唯命是从的好管家。而于小兰也的确不负唐大明的倚重,不但把一清车辆场的账目搞得清清楚楚,而且在账外资金管理上,同样也是滴水不漏。 

  2001年12月,一清车辆场改制组建为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大明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于小兰当上了一清集团总会计师。于小兰对唐大明更加感恩,当唐大明安排她独自管理单位的账外资金时,于小兰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尽管作为一名资深财务人员,于小兰明白单位私设小金库是违法的。一清集团公司下属10多个子公司,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企业大账,而是单独立账,成为企业的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的存在,只有唐大明和于小兰两人知道。

  那么,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以一清集团下属的京环出租汽车公司为例,京环公司将企业 50辆车转让给其他出租汽车公司后,剩余300余万元入到京环账上,加上京环账上原有的七八百万元,总计1000余万元。2001年底,唐大明让京环公司的副经理将所有资金转到于小兰指定的账户上。后来,这个账户经过累积变成了单位的小金库。 

  2005年7月,唐大明以合作开发环保项目为名,成立了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因项目没做起来,董村公司后来就成了空壳公司,只有唐大明和于小兰知道它的存在。很快,董村公司成了于小兰和唐大明倒账的工具,一清集团小金库中的资金开始不断存入董村公司的账户,至2006年2月,账户内的资金已高达3600余万元。 

  按照唐大明的指示,于小兰对这笔资金守口如瓶,除了她和唐大明,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C 老板驾鹤杳然去,部下贪念惊天下

  时间很快到了2006年春节,唐大明突然被查出肝癌晚期。心急如焚的于小兰几次想请示唐大明如何处置这笔巨款,但看到唐大明被癌症折磨得无比痛苦,她不忍心加重老板的痛苦,想等到唐大明好转之后再作请示。 

  令于小兰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3月1日唐大明突然去世。对于这3600万元小金库和那3套房子如何处置,唐大明并没有留下遗言,也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 

  于小兰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老板留下的“遗产”。房子的事情好处理,但3600万元的小金库毕竟不是个小数目。唐大明活着的时候不让于小兰说,现在唐大明死了,于小兰害怕自己说不清楚,一旦说出去,责任必然落在自己头上。于小兰只能像头顶一颗定时炸弹一样,独自掌管着这3600万元巨款。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知道这个惊天的秘密,只有自己掌握着这个巨大宝藏的密语。 

  宝藏密语:芝麻开门。可开门之后,自己会成为获得利益后全身而退的阿里巴巴吗?还是像阿里巴巴的哥哥戈希姆一样被困死在山洞里然后被杀害并肢解?于小兰不敢继续想下去。 

  也就在唐大明去世一个月后的2006年4月,一清集团、二清集团等4家集团合并重组为北京环卫集团,一清集团成为环卫集团下属的一清分公司。2006年4月,在对一清集团审计过程中,北京市国资委及一清集团共同编制了清产核资管理手册。因为于小兰的隐瞒,这个审计报告和核资手册中没有涉案3600余万元账外资金。 

  此后,审计组对唐大明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2007年1月24日的这份审计报告中也没有董村公司及其账户内3600余万元资金的内容。小金库一直没被发现。 

  2006年8月,于小兰调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随后,于小兰让人注销了董村公司。注销时于小兰只让手下负责到工商、税务部门去办理注销手续,并没有安排注销银行账号。 

  于小兰轻易地避开了这几次审计和清理,依然独守着这个3600余万元小金库的惊天秘密。但这笔钱让于小兰辗转难眠,她决定先将这笔钱从董村公司的账上转出去。不久后的一天,于小兰通过在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工作的包先生,将3500万元从北京银行转到兴业银行。2007年6月,于小兰又通过包先生的朋友,将这笔钱转到北京农商行高碑店支行。至此,这笔账外资金完全脱离了国家控制。 

  很少有人知道董村公司的存在,更没有人想到这个空壳公司的账上还“潜伏”着一笔惊天巨款。直到2008年3月初,因有人举报于小兰的会计证造假,她才进入纪检部门的视线。经过大规模审计,2008年3月3日,于小兰隐匿小金库一事终于浮出水面。 

  此时的于小兰,纵有一百张嘴,也已经说不清楚了。到案发时,3600多万元公款已被全部追缴。 

  2008年4月29日,于小兰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逮捕。11月17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于小兰与唐大明将公款238万余元非法占有购买3套住房,将公款3612万余元予以隐匿并非法占有。 

  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于小兰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从法官宣读判决书开始,于小兰的右手一直紧紧捏着衣角。当法官宣读到“被告人于小兰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她的身体晃动了几下,随后仅说了一句“听明白了”。

来自(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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