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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办理我校2014年校园机动车辆停车证和通行证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同时为了更好地与学校即将建设的门禁管理系统相对接,现将我校办理2014年校园机动车辆停车证和通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和办证材料(见下表)

车证类型

办证范围

办证需提供的材料

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申请人工作证

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配偶或子女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能证明配偶、子女身份及在校内居住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

与学校签有正式聘用合同且在校内长期居住的各单位自聘人员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聘用合同;4.租房合同;5.身份证

校内各单位公务车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单位证明(须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不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申请人工作证

与学校签有正式聘用合同但不在校内长期居住的各单位自聘人员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聘用合同;4.身份证

临时通行证

不在校内居住,但需办证回校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分校区办理,仅能进出相应校区)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能证明配偶、子女身份的户口簿、结婚证等;4.作为探望对象的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

因工作需要频繁进出育才、雁山校区的校外相关业务单位车辆(王城校区不办理此证)

1.办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3.车辆所属单位证明;4.与校外单位有业务来往的校内相关单位证明(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5.申请办证人身份证

 

备注:

1.上表中所列证件均指复印件;2. 其他符合条件办证的有关车辆参照以上要求严格办证审批,如租房户车辆还需要提供租房协议等并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审核,门面车辆还需提供承租协议等并由出租单位负责审核;3.若申请人与车主不符,还需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车主关系的相关证件。

 

二、办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131227-201412

申请办理停车证或通行证的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子女)、与学校有业务往来需频繁进出校园的外单位人员请根据个人情况分别下载并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停车证申请表》(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外单位车辆办理育才、雁山校区临时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附件4),并向教职工所在单位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办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201413-201416

各单位收到申请表和办证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表和办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因本次办理车证涉及门禁管理系统建成后智能卡换取工作能否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6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表(含电子版)和办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退还申请人)报送保卫处:王城校区报送消防科办公室,育才校区报送治安科办公室,雁山校区报送治安科办公室,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电子信箱bwc@gxnu.edu.cn

(三)职能部门复核(201417-10日)

1.复核时发现提供材料不全,内容不真实,申请车证类别与实际应办理车证不符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审核单位负责。

2公务用车以资产管理处提供的信息为准,如车辆挂靠在其他部门的,需挂靠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3校外相关业务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办证的,经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校办、监察处、校工会(社区办)、保卫处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办理临时通行证。

(四)网上公示(2014111-13日)

保卫处将所有申请办证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和保卫处网站进行公示。教职工对网上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监察处、保卫处等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5843237(监察处),58464505822110(保卫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保卫处统一印制各类车证。

(五)领证(2014214-28日)

领证缴费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领证地点分别为王城校区消防科办公室,育才校区治安科办公室,雁山校区治安科办公室。201431日起,进出校园的车辆一律凭新车证通行。  

三、收费标准

(一)场地占用费收取按《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收取汽车场地占用费的实施办法》(师政办〔200537 号)执行。已在校内购买或租用车库和地下停车位的教职工,持相关凭证办理车证不需另行缴纳场地占用费。本校教职工家庭有两辆或两辆以上汽车需办理停车证的,第一辆车按本校教职工车辆收费标准收取,第二辆车按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车辆收费标准收取,第三辆车按外来租房户车辆收费标准收取。每个教职工家庭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不能超过三辆,各单位自聘人员只能办理一辆车的停车证。

(二)校园内和教职工宿舍区划定的停车场地仅为方便教职工停车之用,不是保管场所,所交费用是场地占用费而非车辆保管费,车主必须自行保管好车辆和车内物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此次办证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向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并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与审核工作。

(二)本校教职工是指具有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自聘人员是指有校内相关单位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

(三)办理停车证的车辆可进出三个校区并在相对应校区的指定位置停放过夜;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可进出三个校区(教职工住宅区除外),但不能在校园内(包括教学区和教职工住宅区)停车过夜,否则将按学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仅能进出相对应的校区;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施工车等特种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可进出校园;严格控制出租车进入王城校区和育才校区南院住宅区。对确因特殊情况,如载有老、弱、病、残、孕人员,携带重件行李,遇到恶劣天气等确需乘坐出租车进出的,由门卫酌情处理。

(四)因育才校区南院住宅区停车位非常紧张,除办理了南院停车证的车辆、校内公务车辆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施工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允许进入。办理了通行证的卓然小学、实验幼儿园的教职工和到南院住宅区探亲访友的车辆,车主须将车辆临时停放在育才校区南大门内再步行前往。运货车辆在南院住宅区停留不能超过1小时。

(五)独秀峰王城景区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办理专门印有王城景区字样的车辆通行证,并将车辆集中停放在王城校区西侧相应停车位置。由学校王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审核景区工作人员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出校园的外单位非特种车辆、联系工作的车辆和运送货物的车辆,司机须事先与学校相关业务单位或教职工联系,由接洽单位或教职工通报给保卫处校园110监控指挥中心,经门卫核实后发放出入单出入。在校园内(包括教学区和教职工住宅区)招待所住宿旅客的车辆凭住宿卡(牌)或住宿发票进出。

(七)校园内的停车位由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社区办等职能部门统一划定,严禁教职工私设车位。此前办理过停车证并拥有固定停车位的,此次办理停车证后可继续使用原停车位。逾期不办理又不说明情况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原有车位,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停放。已办理停车证但暂未获得固定停车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校内停车位空余情况逐步安排解决。

(八)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自己的固定车位或划有临时停车标识的标准线内,严禁乱停乱放或占用他人车位,违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1227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停车证申请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doc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外单位车辆办理育才、雁山校区临时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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