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党委武装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校师生的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兵役登记、民兵预备役和战备工作。
一、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向学生传授军事知识和技能,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做好军训期间武器、弹药及其装备器材的维护管理。
二、负责开展人防战备工作,制定战时人员疏散方案,做好人防警报器等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年度征兵、战时兵员征集和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统计工作。
四、配合军事部门做好预备役军官、预备役人员和民兵队伍的组训工作。
五、负责全校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
六、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
七、负责本部门的计生、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档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公务接待、会务等工作。
九、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十、完成上级人武部门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