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4年二级学院(部)集体科研工作考核、个人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全面对接岗位评聘、职称申报等材料审核工作,现组织开展在我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kycx.gxnu.edu.cn)集中填报、审核2024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填报范围包括:以“广西师范大学”名义申报获得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第一署名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且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所取得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奖项及教职工参加的学术交流情况。
(一)科研项目
仅限于科学研究性质,且在社科处登记备案的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不包括人才称号、各类教学教改(含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培训、工程方面的项目。
已立项纵向项目请于12月4日(周三)前在平台填报录入项目信息(根据立项通知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始时间等信息;根据立项申报书填写成员、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等信息)。
横向项目,由社科处统一导入平台,请老师们及时登录平台核对、完善有关信息。
(二)科研成果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类型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智库成果、报刊(含党刊)成果、网络文化成果、创作类成果六大类。请各位老师分别在平台对应模块进行认领、核对或填报。
(三)科研奖项
包括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发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奖及教育部认定的基金奖等科研奖项,不包括各种教材类奖、教学类奖、创作类奖、大赛类奖、图书类奖、人才/人物类奖、学术征文、指导学生获奖等。
部分奖项已由社科处统一导入平台,请老师们及时登录平台核对、完善有关信息。有遗漏的,请于12月4日前根据提示与要求在平台填报。
(四)学术交流
包括主办会议由科研秘书统一填报、参加会议、学术讲座、人员派遣以及人员接受等学术交流情况,上述各项除参加会议由老师个人在平台对应模块填报外,其余均需由科研秘书统一在平台对应模块填报。
二、填报要求
(一)所填报科研业绩应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科技〔2024〕7号)要求,文件可在“广西师范大学-数字化校园-业务直通车-泛微OA系统-学校公文”中下载查阅。请各位老师按要求如实在平台填报。
(二)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填报时作者信息栏中的顺序须严格按照正式发表/出版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排序填写所有成员。
(三)所填报的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应根据提示要求上传科研业绩有效附件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
(1)需上传立项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立项通知书/立项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立项申报书/标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等相关证明材料。
(2)如未在社科处登记备案范围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在符合上述填报条件的前提下,须提供第(1)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2.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所有填报入科研系统的学术论文均需上传正式刊发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外文论文,需上传全文及盖有检索机构公章的检索证明。如论文被转载,还需上传转载证明。
论文类成果,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职工为第二作者,且作者第一单位均署名“广西师范大学”的学术论文。此类论文由教职工进行填报,填报时“作者信息”一栏,需按顺序填写,第一人应为学生,“作者类型”选填“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2)学术著作:需上传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作者简介页。国外出版的学术著作,需上传国外官方出版检索证明、封面、目录、版权页及作者简介页(原版及翻译版)。
(3)智库成果:需上传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文件、提交的成果原文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及提交的成果原件。(涉密批件无需上传,请密封后自行带到社科处查验)。
(4)报刊(含党刊)成果:需上传刊载理论文章的报刊原件扫描件(整版)及文章WORD版。
(5)网络文化成果:需上传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6)创作类成果:需上传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作品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在期刊上的创作类成果,需上传正式刊发成果期刊的封面、目录、成果页及版权页。
3.科研奖项
需上传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学术交流情况
(1)人员派遣:是指学院本年度选派老师到国(境)内或国(境)外进行合作研究的情况(包括博后情况),时间一般在半年及以上,不足可不予统计。
(2)人员接受:是指学院本年度接受来自国(境)内或国(境)外的老师、科技人员进行合作研究的情况(包括博后情况),时间一般在半年及以上,不足可不予统计。
(3)参加会议:是指学院教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的情况,视频会议请在会议地址处注明。
(4)学术讲座:是指学院本年度举办学术讲座的情况。
(5)主办会议:是指本年度以学校(学院)名义牵头主办或协助承办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会议情况。
三、其他事项
我校教职工可使用短信登录或账号登录。使用账号登录的初始密码均为教职工8位数工号,密码如有遗忘可直接从数字化校园“业务直通车”模块选择“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入,进入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四、填报、审核时间安排
(一)教师填报阶段:11月27日—12月3日
12月4日前,老师们登录平台完成科研业绩登记,按要求逐项核准、填报相关信息。社科处已导入平台的科研业绩,请老师们进行核对、补充信息;社科处未导入平台的科研业绩,请老师们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二)二级单位初审阶段:12月4日—11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老师们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平台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12月11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将通过初审的科研业绩汇总表(可直接从平台导出,所有成果须按级别排序)经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社科处。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科研业绩的初审工作,严格对照《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科技〔2024〕7号)文件中所列条件对各项科研业绩进行审核,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填报有误、证明材料不全或有疑义的科研业绩,应不予审核通过。如有不负责任随意审核、审核错误较多的单位,社科处将暂停对该单位所有科研业绩的复审工作,并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
(三)科研管理部门复审:12月13日—19日
社科处对通过各二级单位在审核的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进行审核。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学校2024年二级学院(部)集体科研工作考核、个人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岗位评聘、职称申报中科研业绩审核等工作都将以系统数据为基础数据进行统计、核算,凡是未通过科研管理部门复审的业绩均不予纳入统计、核算范围。
(二)各位老师及各二级单位在填报、初审过程中如有不明,可查阅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户服务手册科研人员版、科研秘书版(详见附件1、附件2)。也可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加入微信群“师大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售后维护群”,以便进一步交流明确平台使用方法。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
1.纵向科研项目填报、审核:
社科处:胡老师,13677736457,陈老师,13978306265。
2.横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项填报、审核:
社科处:栗老师,13005948009,项老师,15907889972。
附件:
1.科研创新服务平台V8.5用户手册—科研人员
2.科研创新服务平台V8.5用户手册—科研秘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