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本年度有关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投标要以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动史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个招标选题方向(附件1),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选题方向投标,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2,以下简称“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项目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六、投标纪律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拟投标单位要按工作程序对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推荐。
(二)投标项目组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项目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评审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总体时间安排及投标程序
本年度项目投标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至9月28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下简称“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2份纸质版标书,报送上级部门,要确保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对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四)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及中国历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历史研究院联合下发立项通知书。
八、我校投标工作安排
(一)8月23日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投标,并报送投标意向(选题序号+题目)至社科处。
(二)9月18日前:投标人组织团队撰写标书;投标人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论证活动,投标人根据评审和论证建议完善申请书;投标人所在学院(部)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标书、投标人及课题组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9月19~20日:社科处开展形审工作,并反馈形审意见。
(四)9月21~25日:投标人进一步完善标书并定稿,于9月25日(周三)前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工作。
(五)9月26~27日:社科处在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上报;投标人提交一式2份纸质版标书至社科处科研科(地点: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并确保纸质版标书与系统提交的标书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育才校区广西文科中心315室;联系人:潘老师、陈老师、胡老师,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方向
2.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重大项目投标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8月19日